漳州龙海颜厝镇城乡垃圾集中清理和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受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委托,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681]ZZCX[GK]2017015、颜厝镇城乡垃圾集中清理和清扫保洁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681]ZZCX[GK]2017015
2、项目名称:颜厝镇城乡垃圾集中清理和清扫保洁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二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二十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2016】125号)文件规定。其他政策:无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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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
具有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环卫协会认定的有效的环境卫生作业甲级资信,省外企业在本省备案的须符合闽城协环【2015】7号文规定。 | 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08 17:50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23 17:50
9、投标截止时间:2017-12-2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12-29 09:00,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龙海市颜厝镇人民政府
地址:龙海市颜厝镇后垅村220号
联系人姓名:张锦征
联系电话:13860866068
采购代理机构: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道亨立大厦1幢7B号
项目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2165280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漳州长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