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350924]FJGFL[GK]2017009
2、项目名称:寿宁县城区环卫作业市场化服务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及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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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 | 1、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投标代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均按投标无效处理。2、查询结果表明上述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 | 投标人具有环境卫生作业资质甲级证书。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7-12-15 09:35 报名截止时间:2017-12-30 18:0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0 08: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1-10 08:30,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寿宁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寿宁县东区梦龙街19号
联系人姓名:叶慧琳
联系电话:1775939010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
项目联系人:陈丽娜
联系电话:18558736786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广福联投资有限公司
2017-12-15